浏览数量: 1 作者: dagang 发布时间: 2022-06-17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在中国风电数十年发展历程中,“路条”的买卖一直都有,从未间断,其性质与煤矿、铁矿的开发权买卖完全一样,风电项目的开发权可以为开发商带来可观的收益,因此,开发商愿意支付一定费用来购买风电“路条”。
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将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当两部委将权力下放到地方并采取备案制后,谁能备案,如何备案,将由地方政府决定,且往往是由一个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拍板,这种不透明的隐形审批往往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作为中间环节的风电“路条”买卖生意,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项目资源二次分配作用, 在此背景下,风电“路条”生意或将重新复燃。
备案制下,风电“路条”进阶
“路条”通常是指当地政府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是项目前期开展必不可少的重要证照。新能源行业尤其如此,无论是风电场还是光伏电站,“路条”是项目立项、核准、开工建设、并网投运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不能豁免。
在项目核准制政策下,风电项目有大小“路条”之分,一般而言,仅拿到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被叫做“小路条”,文件名一般是《关于某某公司某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在项目办理完土地使用、环节报告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环节后,取得《某发改委关于某项目的批复》后,则被认为取得“大路条”。
时间方面,通常取得“小路条”的时间相对较短,需要数月及半年,取得“大路条”的时间则相对更长,如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后,风电“路条”将完成进阶,没有大小“路条”之分,获取“路条”的时间更短、更便利。
顶风而上的“路条”买卖
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是严令禁止的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路条”买卖生意,然而“路条”生意依然景气
据笔者了解,近日,有相关人士举报一起陕西一个风电项目“路条”倒卖生意。陕西清涧联动核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018年核准了50兆瓦风电项目,一直没有开工,直到2020年为应付政府检查象征性进行了开工,按规定该项目应该作废。
但该项目不仅没有按规定作废,反而顶风而上,肆意违反规定,肆意变更投资主体:在2021年10月1日把清涧县联动核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母公司100%股东变更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已经实质性构成倒卖风电“路条”交易。
目前,该项目仍属于在建未并网阶段,严重违反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第三条“获得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企业必须按招标或委托要求进行建设,未经原授权机关许可,不得进行开发权转让”的规定。
为什么会有人顶风作案,其原因在于生意获得的暴利,18年至20年,北方地区集中式风电项目路条费为0.3-0.4元/瓦,目前价格有所上涨,在风资源优质的地区,如果投资商资金成本低,路条交易价格甚至更高。
风电“路条”生意经
“路条”买卖一般存在于两个阶段,风电项目建设开工前或者是项目并网之后。
风电项目建设开工前的 “路条”买卖一般是倒卖“路条”非常娴熟,特别是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人士所能够操作和把控的,否则非常容易出现被甲乙双方 “抛弃”的结局。
项目并网之后的“路条”买卖实际表现为项目股权转让行为,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权向第三方自由转让其股权,交易双方确定股权价格等,这也为藏在背后的风电“路条”生意提供了保护。
2022年5月16日,某风电开发商发布《关于收购腾煌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收购获得腾煌公司100%股权及所属巨鹿腾煌50MW风电项目的资产、运营、收益及处分等权利。
2022年2月28日,某风电开发商斥资6.4亿元收购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据了解,该风电项目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装100台东方电气 FD127-2000kW 型双馈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90m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经过35KV 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 8 回 35KV 集电线路74Km 接入风电场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
2021年5月13日,某大型电力央企成功收购海南东方高排48MW风电项目100%股权。
2021年7月19日,京能清洁能收购宁宁夏嘉泽旗下的宁夏恺阳及宁夏博阳100%股权,成功获得其下超7个风电项目运营权。
风电“路条”的买卖门槛高,甲方需要背后有雄厚的资本实力,作为承担国内能源转型和“双碳”目标任务的主要角色,大型电力央企会偏向已正规合法的收购方式获得更多的清洁能源装机。